中国文学史:文学的定义与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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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耳熟能详的定义:文学是以语言为工具的、对社会生活的形象反映。根据唯物主义的原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在被决定者身上,总是这样或那样地反映出决定者的特色;文学既属于意识形态领域,说它是社会生活——社会存在的反映,自然是有道理的。至于文学之以语言为手段,其所显示的是具体的形象而非抽象的概念,更是毋庸词费的事。不过,在这定义中,其着重点应打在“社会生活的”“反映”上抑或“形象反映”上?或者,“对社会生活的形象反映”本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根本不存在在何处打着重点的问题?

文学作品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抑或“形象”的“反映”?

倘若应该在“社会生活的”“反映”上打着重点,那就意味着决定文学作品价值的首先是其反映社会生活的广度与深度;倘若“对社会生活的形象反映”本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那么,在反映社会生活的广度与深度上有所欠缺的作品绝不是第一流的作品。现在,让我们引几首诗: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诗经·秦风·蒹葭》)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陈子昂《登幽州台歌》) 
床前看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山月,低头思故乡。(李白《静夜思》①)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崔颢《黄鹤楼》) 
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李商隐《夜雨寄北》)

这些都是千古传诵的名篇。但若就其反映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加以考察,实算不上有突出成就。以李白的那首来说,所写是十分单纯的游子思乡之情。如果我们要从中了解当时的社会生活,至多只能知道当时有些人旅居异乡,并对故乡颇为怀恋。至于这些旅居异乡者的具体生活,诗中却毫无反映。比较起来,早在李白之前的乐府诗《艳歌行》、《悲歌》写游子的生活和感情反而具体得多。 

翩翩堂前燕,冬藏夏来见。兄弟两三人,流宕在他县。故衣谁当补,新衣谁当绽?赖得贤主人,揽取为吾绽。夫婿从门来,斜柯西北眄。语卿且匆眄,水清石自见。石见何累累,远行不如归。(《艳歌行》) 
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思念故乡,郁郁累累。欲归家无人,欲渡河无船。心思不能言,肠中车轮转。(《悲歌》) 
  
前一首写游子生活的艰辛。衣破无人补,欲制新衣也无人缝,幸而其所寄住之家的女主人颇富同情心,代为操作,却不料引起了男主人的猜疑,因而最终发出了“远行不如归”的慨叹。后一首则写游子亲属死绝,无家可归,心中痛苦万分。以反映社会生活而论,这两首都比李白《静夜思》具体、丰富,但就读者的评价之高及传诵之广而论,它们却远不如后者。例如,明代颇有识见的胡应麟在《诗蔽·内编》卷六中就推许李白《静夜思》为“妙绝古今”,唐诗选本收入此诗的很多;《艳歌行》及《悲歌》则不但从未受过这样高的评价,被收入选本的次数也不多。这都可见《静夜思》对读者的吸引力大于其他两首。 
  
即使《静夜思》的形象性强于另外两首,但如上述关于文学的定义中“对社会生活的”“反映”占有首要地位,那么,《艳歌行》及《悲歌》的总体成就纵或不在《静夜思》之上,也应与之并驾齐驱,为什么这两首诗受读者欢迎的程度还不如《静夜思》呢? 
  
类似的情况在文学史上并不鲜见。试再以崔颢《黄鹤楼》与李白的《登金陵凤凰台》为例。崔诗已见上引,李白的诗如下: 
  
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登金陵凤凰台》
  
相传崔诗先作,李白此诗有与之较高低的意思,《苕溪渔隐丛话》、《唐诗纪事》等都有类似说法。孤立地来看,李诗固很动人;若与崔诗比较,那么,就算上引传说可靠,崔诗由于先作而更显示出创造力,但李白在此一佳作的笼罩下,能够另辟蹊径,虽有貌似之处,精神上却颇相乖异,其功力之高也极惊人。且李诗的最后两句,是用陆贾《新语·慎微篇》:“邪臣之蔽贤,犹浮云之蔽明也。”间接揭示出谗佞当道、朝政混浊。像这样的反映社会生活的内容,显为崔诗所无。若以反映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来衡量,李诗自当在崔诗之上。但从历来的有关诗评中却很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严羽的《沧浪诗话》并明确地说:“唐人七言律诗,当以崔颢《黄鹤楼》为第一。”现在虽已不知他在说这话时曾将崔颢此诗与多少唐人七律相比较,但相传为有意与崔颢此诗争胜的李白《登金陵凤凰台》,他应该是拿来比较过的。 

这些都说明反映社会生活的广度与深度并不是决定一篇作品高下的主要尺度。甚至在像小说这样的文学体裁中,也并不例外。试将《三国志通俗演义》与《西游记》比较一下看。《三国志通俗演义》当然是反映三国时期社会生活的作品,至于《西游记》,则正如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所说,乃是神魔小说。虽然根据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唯物主义原理,作家的意识及其作品是被社会存在所决定的,因而总是这样或那样地反映了社会生活,并且正如鲁迅所说:“(《西游记》)作者禀性,‘复善谐剧’,故虽述变幻恍忽之事,亦每杂解颐之言,使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而玩世不恭之意寓焉。”(《中国小说史略》第十七篇:《明之神魔小说(中)》)但其获得读者激赏的,究在“构思之幻”(《中国小说史略》第十七篇)。除极少数研究者外,广大读者也从不根据《西游记》去认识或观察当时的社会生活;而且,即使是研究者,主要也只是根据当时的社会生活去解释《西游记》的某些内容。若就反映社会生活的广度与深度来说,《西游记》自然不如《三国志通俗演义》。但二者在中国小说史上都有重要地位,它们在反映社会生活方面的差异并没有成为判定其高下的标尺。 
  
既然如此,那么,关于文学的上述定义中的“形象”二字是否更为关键,从而可以成为决定文学作品优劣的标准呢?不过,“形象”如果是指人物形象,则许多诗里根本没有人物形象;更多的是写了诗人的某种感情。以上引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来说,就是如此。首两句“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是其登上幽州台时的感受。由于独立在广漠原野的高台上,四望无人,他觉得茫茫天地、古往今来,只有“我”才是真实的存在,这使他感到孤独而自豪。洋溢在“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这两句中的,并不是孤立无援的恐惧,而是睥睨世俗的气概。然而,这个如此自豪的“我”,跟天地的永恒一比,又是如此地短暂和脆弱,于是诗人又感到了自己的渺小并深为悲哀,是以“独怆然而涕下”。在短短的四句中,体现出极其巨大的感情上的反差,从而强烈地撼动了读者的心。倘若联系诗题仔细体味,读者也许能想象出广漠高台上的诗人的孤单身影。但在想象出这身影之前,读者早就被上述的感情所打动了,在想象出来之后,也未必再能增加原来的感动程度。所以,以人物形象的是否完整、鲜明、生动等等作为决定作品成败、高下的尺度,至少对诗歌是不合适的。

关于文学的上述定义中的“形象”如是指感性形象,系与“抽象”相对而言,这样的“形象”自为文学所必具,但那只是区别文学与非文学的标准。不符合这标准的作品,即使挂着文学的招牌,我们也可说它不是真的文学作品,至少也可说它是失败的作品;但如果是符合这标准的作品,是否在文学成就上就完全一样,没有高下之分了呢?倘若确是这样,那么,李白的《静夜思》和乐府《艳歌行》、《悲歌》既然从“形象反映”的角度来考察并无高下之别,就反映社会生活而论,后两篇还高于前者,为什么前一篇对读者的吸引力反而更高?倘若文学作品在符合感性形象的要求的基础上,其艺术成就仍有高下之别,那么,我们又凭什么来区分其高下?在上述关于文学的定义中很难找到依据。 
  
而在我看来,文学批评的标准总应与文学的定义相关联。然则我们是否可对文学的上述定义稍作补充呢?

文学既需体现人性,又须具鲜明个性

文学既必须体现人性,又必须具有鲜明的个人性;而后者实际上也正是人性的要求。不过,人性本身是处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之中,这也就带动了文学的发展。 
  
人类的历史艰辛而悲壮。试设想一下初民时代,人类是受着自然界怎样严酷的压迫!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知识的贫乏,人类还经常自相残杀。为了活下去,人必须做种种违背“人的一般本性”的事,并把这视为理所当然。例如,杀活人来祭祀,甚至把自己的头生子杀掉来祭祀,从今天来看——从“人的一般本性”来看——固然惨无人道,但在当时,如有谁敢加以反对,自当被视为人群的公敌,实际上恐怕也不会有人反对。因为,体现“人的一般本性”的许多东西当时都只存在于潜意识中。奴隶社会的情况固然与原始社会有很大的不同,但“人的一般本性”仍然受着严重的压抑;尽管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在某些方面有所好转,而由于阶级对立的形成、主奴关系的确立而在另一些方面又有所加强。总之,无论是原始社会的、奴隶社会的抑或是封建社会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在根底上虽都离不开“人的一般本性”,但又都与“人的一般本性”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而且,时代越早,这种差异也就越大。从这点来说,人性的发展史乃是“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逐步向“人的一般本性”重合的过程;自然,这个过程至今尚远未完成。 

中国从先秦时期起,个人就被群体压得喘不过气来。孔子把“仁”看作是至高无上的准则,而他给“仁”所下的定义,一则说“克己复礼”(《论语·颜渊》),再则说“爱人”(《论语·颜渊》)。这不但意味着“复礼”与“爱人”是一致的,而且也意味着对“己”——个人——要“克”,对“人”——群体——要“爱”。“复礼”是否真等同于“爱人”为别一问题,从这里可以很容易地得出的一个结论则是:每个人都必须把自我——个人——作为克制的对象,这是维护群体利益——“复礼”——“爱人”的必不可少的前提。这种观点在我国并非孔子所首倡,它在这之前早已成为一种极有力量和影响的观念。

《尚书·无逸》: 
  周公曰:呜呼!厥亦惟我周太王、王季,克自抑畏;文王俾服,即康功田功,徽柔懿恭,怀保小民,惠鲜鳏寡,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尚书注疏》卷十六) 
  
“文王俾服”以下诸句是说,文王遵从太王、王季“克自抑畏”的精神,成就了种种美政。伪孔《传》既以“俾服”为“卑服”,对此二字的理解自与马融不同,但释此段中述及太王、王季的原因说:“将说文王,故本其父祖。”仍把文王的这些善政,作为太王、王季“克自抑畏”的传统的继承与发扬。而文王的这些政绩则正是所谓“爱人”的具体体现。所以,《无逸》所载周公的这段话的实质也就是“克己”、“爱人”。孔子的上述主张,至少在周文化中早就是根深蒂固的观念。众所周知,在周武王灭纣以后,殷文化就日渐衰落,周文化的影响则越来越深入和广泛。 
  
也正因此,至迟从周代起,贬抑个人就成为我国文化——特别是中原地区文化——的主流,战国时期的“显学”——儒家和墨家都是贬抑个人的,就透露出其中的消息。其间虽也出现过主张“为我”的杨朱,并且其学派一度颇有些影响(孟子甚至以之与墨家相提并论),但也只是昙花一现;在《汉书·艺文志》中,杨朱及其弟子著作一种都没有,可见他们的学说很快便烟消火灭,以至在汉代就已绝传。这本是很正常的事:在一个以贬抑个人作为文化主流的社会里,杨朱的“为我”之学是无法站定脚跟的。此外,以《楚辞》为代表的楚文化也较重视个人,但一则楚人在当时颇为中原地区所歧视,连其君熊渠自己也说:“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史记·楚世家》)直到楚汉之交,楚人还被讥为“沐猴而冠”(见《史记·项羽本纪》),其文化自也不能占有主流地位。 

再则即使是《楚辞》中的最好作品——屈原的作品,虽具有一种坚持自己理想、挺然不屈的精神,并公开宣称“鸷鸟之不群兮,自前世而固然”(《离骚》),但却又高唱:“汤禹俨而祗敬兮,周论道而莫差。”王逸注:“俨,畏也;祗,敬也。 ……言殷汤、夏禹,周之文王,受命之君,皆畏天敬贤,论议道德,无有过差,……”则其政治思想实已接近儒家。而儒家的政治思想根本上就是一种重群体而抑制个人的思想。所以,至迟在屈原的时代,楚文化也至多是一种在重群体的前提下又适当重视个人的文化。这也就难怪积极提倡“任个人而排众数”的青年鲁迅要对屈原的作品提出批评,说是“反抗挑战,则终其篇未能见,感动后世,为力非强”(《摩罗诗力说》)了。 
  
基于这样的文化背景,我国先秦的文学作品没有从个人——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人——出发的反抗挑战之声,只有当诗人以群体利益的代表的身份出现时,才敢于愤激地抨击对方,《诗经》里的“变风”、“变雅”中就有不少这样的作品。 
  
鲁迅《汉文学史纲要》评述《诗经》说:“……此盖所谓怨诽而不乱,温柔敦厚之言矣。然亦有甚激切者,……”这些“甚激切者”,都是对破坏群体利益——国家利益或统治集团利益——者而发。例如《小雅·巷伯》:“彼谮人者,谁适与谋?取彼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在这里,诗人对“谮人”的憎恨实已到了白热化的程度,而所谓“谮人”,正是对统治集团利益(甚或国家利益)产生严重腐蚀作用的人。又,此诗的最后一章说:“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凡百君子,敬而听之。”《毛传》:“罪已定矣,而将践刑,作此诗也。”《毛传》所说,虽不知有何根据,但写这样愤激的诗而又署上自己的姓名,颇有点肆无忌惮的样子,即使不是“将践刑”,恐怕也已作了“践刑”的思想准备。然而,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的矛头也始终只是指向“谮人”,对于相信“谮人”之言的王没有任何怨言,对朝中的群臣——“凡百君子”——更满怀希望,因而吁请他们对自己的意见“敬而听之”。换言之,尽管十分激动,但他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不与群体发生矛盾。 
  
至于从个人利益出发的感情,当然更要严格克制。《郑风·将仲子》里的女孩子要求与自己相爱的男青年不要再越墙来找她,因为她尽管想念他,但却害怕“父母”、“诸兄”和“人之多言”,这就是个人屈从于群体的一个典型例子。而且,即使是并不触犯群体利益的个人要求,也不能很强烈。

试看《召南·摽有梅》: 
  摽有梅,其实七矣。求我庶士,迨其吉矣。 
  摽有梅,其实三矣。求我庶士,迨其今矣。 
  摽有梅,顷筐墍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 
  
这是青年女子要求及时满足婚嫁愿望的诗,其感情何等和婉。如果以此与《牡丹亭》中杜丽娘对爱情的渴求相比较,就可看出其间的巨大差别。 
  
吾生于宦族,长在名门。年已及笄,不得早成佳配,诚为虚度青春。光阴如过隙耳。(泪介)可惜妾身颜色如花,岂料命如一叶乎! 
〔山坡羊〕……则为俺生小婵娟,拣名门一例一例里神仙眷。甚良缘?把青春抛的远。俺的睡情谁见?则索因循腼腆。想幽梦谁边,和春光暗流转。迁延,这衷怀那处言?淹煎,泼残生除问天!(《牡丹亭·惊梦》) 
  
这是多么强烈的渴望,多么深沉的痛苦!《摽有梅》与此相比,只不过是一种微温的要求罢了。而这也正是理所当然的:既然个人在社会上只处于从属的地位,自我是克制的对象,个人的要求自不宜强烈,以免喧宾夺主。《诗经》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怨而不怒”等等特点,就是由此而形成。到了汤显祖的时代,出现了一种比较尊重个性、肯定欲望的思潮,所以上引杜丽娘的说白和唱词就有些哀而伤、怨而怒,而当她在梦里与柳梦梅相会时,更显示出了乐而淫的特色。 
  
由于个人的感情受到抑制,也就难以对人的内心世界作具体、细致的开掘;其所致力的,乃是境界的造成。例如本文开始时引述过的《秦风·蒹葭》,其含蓄、浑成的怅惆之情确很感人,而且也含有某种人生哲理:人的一生是经常地处于这种无可奈何的追求之中的吧!这首诗之成为千古传诵的名篇,原非偶然。然而,在这首诗里并没有对人的内心世界作任何具体描绘。这固然对《蒹葭》的成就毫无损害,然而,当这种不具体、细致地开掘人的内心世界的做法成为文学的普遍现象时,就会限制叙事文学(特别是虚构的叙事文学)的发展,因为不容易把人物写好;我国自《史记》以后,在很长时期里都未能出现叙事文学的杰构,直至元、明两代才有优秀的戏曲作品和长篇小说出现,就足以说明这一点,何况《史记》也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叙事文学。另一方面,这对抒情诗也不无影响。我国古代的抒情诗虽很发达,但在早期的作品里,有鲜明的个性特点的并不多,连《古诗十九首》这样的优秀之作,也没有显示鲜明的个性特色。——这是只要跟后来的若干名篇稍作比较就可以明白的。例如,曹操的《短歌行》、《步出夏门行》,李白的《战城南》、《将进酒》,杜甫的《三吏》、《三别》等都具有明显的个人特点,没有谁的诗篇的风格与之相似;《古诗十九首》显非出于一人之手,但大部分作品的风格却颇为接近。其所以如此,是因为除了无所顾忌地显示其感情或有某种特殊原因的人以外,人的个性特点都深藏于其内心世界中,如不注意开掘内心世界,也就不易显出个性特点。 
  
在中国古代文学发展的较早时期所出现的上述现象,在历史的行进过程中不断地改变。其速度有时较快,有时较慢,有时甚或出现曲折、倒退,而其最终结果仍是向前进展。大致来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类所受自然界的威胁和压迫逐步减弱,像最初那样地必须把人群紧密地凝聚起来使之严格地按照群体意志(尽管有时是异化了的群体意志)去行动才能维持人类生存的局面渐渐改变,个人的权利、自由、欲望、尊严等慢慢地得到尊重,而不再是一味地以群体利益去压抑或取代个人利益了。由此,18世纪唯物主义者所阐述的“人的一般本性”蕴含的个人原则就在我国古代文学中日渐凸现。于是有了“劝百讽一”地渲染享乐生活的汉代大赋,沉溺于个人哀乐的抒情小赋,向个人本位滑行的魏、晋、南朝文学,个人感情更为多姿多彩的唐诗、宋词;至于元、明以还的戏曲、小说,更多为欲望世界的展示。在这样的演变过程中,就总体来说,文学作品的内容越来越多样丰富,越来越注意到个人的利益,从而对人的内心世界的揭示越来越深入、具体和细致;总之,越来越闪耀着人性——“人的一般本性”——的光辉,同时也越来越显出个人特色的印记。

晚明的戏曲、小说,文学作品中的妇女形象获得了巨大的丰富和发展,而这首先有赖于对人类本性的禁锢的减轻,对个性的压抑的放宽;否则,杜丽娘和罗惜惜的形象固然不能产生,便是《菩萨蛮》里那种“须作一生拚,尽君今日欢”的感情也难以出现。 
  
其实,不仅女性,男性又何尝不如此!《水浒》中的鲁达、武松、李逵、《儒林外史》里的杜少卿、《红楼梦》里的贾宝玉等虚构人物不必说,就是李商隐、柳永、辛弃疾等人的某些名篇,也都是在对人性的压制有所缓解的情况下才能出现的。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无题》)为代表的李商隐那种生死以之的爱情诗,说明他已把男女之情放到了别的一切之上;这不但在先秦、两汉是违背道德规范的,就是在魏、晋时期也要受到普遍谴责①。唐代如仍维持这种局面,就不会有李商隐的爱情诗。至于柳永的爱情词,其感情的深挚绝不弱于李商隐诗,其所爱的对象又不是他的正式妻子,倘若不是妓女,也是社会地位较低、甘于作他“外室”的女子,从而这些词也就更为那以前的道德规范所不容。唐代诗人虽也有些赠给社会地位较低的妇女——例如妓女、女道士——的诗,但绝没有如柳永词那样感情深挚的,就正透露了其中的消息。就柳永词得以存在这点来看,宋代虽有比唐代注重礼教的一面,但能接受柳永词的人数无疑也有较大的增加②。总之,正因为从先秦以后,社会在总体上是缓慢、曲折地向杜丽娘向往的“这般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的目标移行,这才有可能出现李商隐诗、柳永词乃至晚明戏曲、小说的某些人物。 

不过,辛弃疾词却与李诗、柳词都有些不同。借用上文引过的《白雨斋词话》里的话,辛词颇有些“桓温之流亚”的乱臣贼子气。这种气味最重的,是他的《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①鼓!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尽管这首词的下片含有对南宋政府的谴责,但其最能打动读者——至少是今天的读者——的,却不是这政治批判的部分,而是渗透在词里的对英雄事业的渴望。词的一开头,就是对英雄孙权的仰慕。接下来虽流露出了岁月无情、英雄已逝的感慨,但笔锋一转,却以刘裕的“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结束上片,令人为之神往:英雄纵使敌不过无情岁月,但他们的豪情胜概,却将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下片在揭示南宋政府的无能、苟安,以致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同时,又以战国名将廉颇自喻,表达出对建功立业的强烈追求。

在这一类作品里,读者既感到了由作品中的英雄所体现出来的个体生命的强大力量,也感受到了笼罩在这强大的个体生命上的重压。于是,作为个体生命的读者既从中吸取了力量,也感受到了重压下的痛苦;但这痛苦并不导致恐惧和屈服。 
  
在中国词史上,辛弃疾词的巨大成就已得到公认。然而,作为辛词根底的这种昂扬的个体生命力实有赖于社会对个体压抑的渐形减轻,个体意识的渐形增长。从表面上看,辛词与柳永词很不相同,但其实同是这样的历史过程的产物。就这点说,文学的进步是与人性的发展同步的。
人性的发展也影响着形式的演进,包含许多方面,像体裁的增益,同一体裁中的门类的增多(例如由四言诗发展而形成五言诗,又形成七言诗;由古体诗发展而形成近体诗,等等),描写、表现、塑造形象、运用语言的能力的提高及方式的繁衍,结构的趋于宏大及严密,等等。风格的走向多样虽不仅是形式问题,但也与形式的演进有关。 
  
导致文学形式演进的诸因素中,人性的发展仍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大致说来,文学形式的演进有些是直接与人性的发展相联系的,有些则是间接的联系。 
  
以直接联系的来说,如通俗小说、南戏、杂剧等本是适应城市平民的享乐要求而产生的,而这种享乐要求的形成,固然有赖于城市生活(包括工商经济)的日益发达,同时也有赖于人性的发展,——把人们从长期艰苦生活里形成的抑制享乐愿望的特点逐渐改变。再如对人物性格的描绘趋向细致,这固然有赖于较高的艺术功力,但更有赖于随着人性发展而来的个性的丰富。倘没有丰富的个性,人物性格的描写就不能细致;而作家在这方面的功力,是只有在有了丰富的个性可供他描摹以后,才能在实践中逐步提高的。至于风格的多样化,也是如此。刘勰《文心雕龙》在《体性》中把作品风格分为八类,司空图《诗品》光是诗歌的风格就有二十四类。这主要不是刘勰的分辨力不如司空图,而是由于人性的发展,作家的个性差别越来越明晰,所以风格也越来越多样。 
  
就人性的发展与文学形式演进的间接联系来看,则审美意识与文学观念是主要的中介。现在分别加以说明。 
  
文学艺术是与美联系在一起的。一般说来,文学应给人以美感,从而文学的形式也必须服从美感的需要。但人的审美意识是经常在变化的,今天认为美的事物,过些时候有可能被认为不美。因此,文学形式的演进必须顺应审美意识的变化。但这些变化又直接或间接地取决于人性的发展。 
  
试以四言诗向五言诗的转变为例。 
  
四言是《诗经》的主体,也可以说是先秦时期黄河流域的诗歌的主体。但从东汉时期起,四言诗在诗歌中的主体地位就逐渐被五言诗所取代。从今天来看,五言比四言至少有三个优点:一、由于增加了一个字,内容的含量扩大,从而能更好地叙事抒情。这也就是钟嵘在《诗品序》里所说的“(五言)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钟嵘在当时还未能发现七言的长处,这个“最”字用得有点过头;但若光就五言、四言来比较,他的上述意见还是对的。例如“余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谢朓《晚登三山还望京邑》)之类漂亮的诗句,用四言是怎么也写不出来的。四言诗当然也有写得美的,如“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小雅·采薇》)。但它的美在于这些诗句所组成的整个境界。 

如同前文所已经指出的,时代越早,群体对个体的束缚、个体对群体的依赖都越强。所以,在《诗经》的时代,齐一就成为社会的普遍要求:公众的齐一才能构成强大的群体;有了强大的群体,个体才能获得有力的依靠。春秋时的几个最重要学派的学说中,都在不同程度上含有这样的内容,也就意味着这要求在春秋时代早已根深蒂固,深入人心。例如,墨子主张“尚同”(那是“言皆同可以治也”,见《汉书·艺文志》注),孔子要求对民众“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固然都是希望社会的齐一;就是老子的鼓吹“常使民无知无欲”,也是要使民众处于“无知无欲”的齐一状态。 
  
齐一既然是社会的普遍要求,自必成为那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的组成部分。因而凡是有害于这种齐一的东西,必然受到此一“人的本性”的排斥。而为了维护齐一,防止人与人之间可能发生的摩擦、冲突,就必须大家都心平气和,避免激动,磨去棱角,保持平衡而反对新变;于是,庄重、舒缓的感情,与这种感情相应的音节组合、乐调、受到了此种“人的本性”的肯定。反映在审美意识上,这些也就被当作了美。而四言之不如五言灵动多变,却正使它更符合上述的条件。 
  
但到了汉代,社会的生产力较之《诗经》时代有了明显的提高,物质财富也较前丰裕,个体对群体的依赖较前减少,群体对个体的控制也较前放松一些,因而齐一的要求较前有所削弱。此点在东汉时较为明显。这必然会使当时“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中增入一些尊重个体——自我的成分,虽然程度未必会高;从而也使当时人的审美意识有所变化。四言的句式既然是跟那种要求心平气和、避免激动、磨去棱角、保持稳定之类历史地变化了的人的本性以及由此所决定的审美意识相联系的,那么,随着东汉时的上述变化的产生,较四言的句式灵动多变,从而与较为强烈、起伏较快较大的感情相适应的,并在诗歌发展过程中已具一定基础的五言句式被认为比四言句式更美也就是很自然的了。而五言比四言美这种认识既已形成,那么,即使句式仍然单调、板滞,因而未必能跟较强烈、起伏较快较大的感情相适应的五言诗也会被认为比四言诗美;这也就是徐淑要在四言诗的中部加个“兮”字使之成为五言诗的原因。到了这一步,四言诗的主导地位被五言诗取代就成为无可避免的结局;而五言诗的最辉煌的成就倒是在取得主导地位后经过众多作家的努力才逐步取得的。 

总之,在四言诗向五言演进的过程中,审美意识起了很大的作用。而审美意识的变化又跟人性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 
  
另一方面,文学形式的演进当然离不开文学观念的进展,而这种进展归根结蒂又离不开人性的发展。在中国文学的内容和形式的进步史上,有三个阶段是关键性的:魏晋南朝、元明和五四时期(包括其以前的若干年头)。今即以魏晋南朝阶段的形式演进为例。 
  
先秦是我国文学的自发时期。当时的文学作品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作者在感情上受到某种触发或震动,需要倾泻;另一类是实用性的,如祭祀祖先要用乐歌,于是就写一首出来。像后世的那种文学的观念当时根本没有产生,当然也根本无从对文学是什么之类的问题加以思考了。 
  
汉代是我国文学从自发到自觉的过渡时期。当时虽还没有后世那种文学的观念,但却已把诗、赋作为一个门类,并把《诗经》作为这个门类的楷模。《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评《离骚》说:“《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矣。”同书评司马相如的赋说:“相如虽多虚辞滥说,然其要归,引之节俭,此与诗之风谏何异?”(《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以《诗经》为标准来评判辞赋,可见他已把它们视为同一门类。但其评价却纯是道德的评价,这又说明他对文学本身的特征只是一种模糊的感觉(如连这样的感觉也没有,就不至视诗赋为同类),却还没有较明晰的认识。其实,司马相如赋中的那些“虚辞滥说”倒是体现了文学特征的;作品结尾处用来“引之节俭”的话,却跟作品的基本倾向相矛盾,不能构成有机整体,就文学的本身特征来说,却是不符的。至于司马相如,他致力于这些“虚辞滥说”,是有意识地发挥想象力以造成某种能够打动人的境界,这已跟文艺的特征有相通之处,但他又认为这种具有吸引力的境界可以凭作品结尾处的冷冰冰的话而彻底打破,使读者从赞赏变为鄙弃,这又说明他对文学的特征和文学的力量的认识还存在许多不符实际之处。所以,无论是司马相如还是司马迁,在这问题上的认识都只是文学从自发向自觉过渡时期的产物。这以后的很长时期中都没有人在这方面超过他们;直到曹丕在《典论·论文》里提出“诗赋欲丽”,陆机、萧纲、萧绎等进一步加以发展,这才在魏、晋、南朝形成了文学的自觉时代。 
  
曹丕所说的“诗赋欲丽”显然继承了司马迁等视诗、赋为同一门类的传统,但司马迁却无“欲丽”的认识,反而批评司马相如为“虚辞滥说”,扬雄进一步对“靡丽之赋”加以否定(参见《汉书·司马相如传·赞》)。曹丕的这一主张,一方面肯定了文学必须具有美感,在文学与非文学之间划出了初步的界限(尽管文学不限于诗、赋,但在曹丕的时代,严格意义上的文学作品其实只有诗赋,所以他以此为范围是符合实际的);另一方面他除“丽”以外没有对诗、赋提出政治、伦理上的要求,第一次表现出将诗赋从政治,伦理的附庸地位解脱出来的倾向。当然,他在《典论·论文》里也提出了“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话,似可理解为文章的内容必须与政治、伦理有关,因为这样才能“经国”、“不朽”;但也可以理解为“经国之大业”和“不朽之盛事”是文章分别具有的两种功能,有的文章属于前者,有的属于后者,并非每篇都必须兼具二者,而就诗赋来说,则只要做到“丽”就可以不朽了。从他自己的创作实践来看,还是后一种理解较为妥当,因为他自己的作品没有政治、伦理内容的也不少。 
  
到了西晋,陆机在《文赋》里提出“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这是对曹丕理论的补充和发挥。第一,他把曹丕所说的笼统的“丽”,具体化为“绮靡”和“浏亮”;“浏亮”为“清明”之意。第二,他强调了“情”对于诗的重要意义。这是曹丕的《典论·论文》所没有涉及的,而对于文学的特征又极为重要。同时,前人论诗与情的关系时,强调“发乎情,止乎礼义”(《诗大序》),陆机却只讲“缘情”而不涉及“礼义”,这也可理解为他并不把诗作为政治、伦理的附庸。第三,他把文学的内容规定为“缘情”、“体物”,这对文学内容的概括大致是符合实际的。尽管这里还有些小毛病(如“体物”之作也离不开“情”,因而把“缘情”、“体物”截然分划给两种文体未免绝对化,等等),但在那样早的时代能提出这样的见解,实属难能可贵。 
  就文学的自觉这个角度来看,最终完成这一历程的,是萧纲、萧绎。他们的意见是: 
  立身之道与文章异。立身先须谨重,文章且须放荡。(萧纲:《诫当阳公大心书》) 
  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谓之文。……至如文者,惟须绮穀纷披,宫徵靡曼,唇吻遒会,情灵摇荡。(萧绎:《金楼子·立言》) 
  
二萧的理论曾长期受到批判。在早期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一类著作中,只有朱东润先生《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赞萧纲之说为“真近代论文所称浪漫之极致也”,敏锐地看到了他的理论与近代文论之间的相通处,但未进一步发挥。直到一九八九年谈蓓芳氏发表《重评梁代后期的文学新潮流》(《上海文论》1989年5期),才对二萧的主张作了细致的阐释,充分肯定了他们的历史地位。这不仅对理解二萧的文学主张,而且对理解整个南朝文学都很有益。她先引日本学者林田慎之助氏的考辨,说明萧纲这里的所谓“放荡”是“放任感情”之意,并进而指出:萧纲的主张是“要求文学纯粹以作家自己的感情为依归,反对任何来自其他方面的束缚。这在中国古代的文学史上,真是石破天惊之论。”她在解释萧绎的文学主张时,先引《孟子》,说明孟子是反对“流连之乐”的,又引《礼记·乐记》“亡国之音哀以思”的话,说明“在一般情况下,这种‘哀以思’的作品也是应该受到排斥的”。由此,她得出结论说:萧绎认为文学作品“必须从这种违反‘中和’原则的、强烈到近于沉迷的快乐或强烈的悲哀、愁思出发,并具有完善的艺术形式,从而使读者的心灵受到震撼”。其最后两句,是就萧绎的“绮穀纷披”等四句而说(她释这四句为“作品的形式美好”、“音律和谐而动听”、“语言有力而恰当”、“心灵受到感动”)。她还特地提醒说:“至如文者,惟须……”的“惟须”,是“只要……就够了”的意思。 
  
从上引的对二萧主张的分析中,可以知道:第一,萧绎给文学划了一个非常明确的范围。曹丕、陆机所说的诗赋固然属于文学的范围,但诗赋以外的作品哪些是文学,哪些不是?确定其是否文学的标准又是什么?假如说曹丕的时代还没有必要回答这问题,但陆机的时代却已开始要求回答了,因为已有了诗赋以外的文学作品,二萧的时代更多。现在萧绎把文学规定为诗歌和一切从强烈感情出发的作品,而且这些作品都必须有相应的艺术形式,这就把当时作品中的文学与非文学的界限划清了。我们如果按照今天的文学观念,严格地去区分六朝及其以前的作品哪些是文学,哪些不是文学,区分的结果当和萧绎的这个定义大致相符(除了少数非骈文的文学作品也许得不到他的承认以外)。同时,按照他的标准,萧统《文选》所收、刘勰《文心雕龙》里所述的,有相当一部分要排斥在他的“文”之外。第二,他对文学所要求的,只是强烈的感情和艺术上的美,此外不承认对文学的其他约束①,这就肯定了文学的独立地位和独立价值。到这一步才真正说得上是文学的自觉。至于萧纲,他在这问题上的看法虽没有萧绎那样集中、明确,但把他的《诫当阳公大心书》和《与湘东王书》、《答张缵谢示集书》等联系起来,可以知道他在这方面的意见与萧绎是一致的。 

需要指出的是:在萧纲、萧绎之前,文学本来就在循着“自觉”的道路前进,所以,二萧的观点其实只是那个时代文学发展的符合逻辑的产物。 
  
从建安到梁代,文学在形式上也取得了重大的进步(这在本书第三编中将会具体叙述)。这种进步是与上述以曹丕、陆机、二萧等人为代表的文学观念联系在一起的。此类文学观念具有鲜明的强调个人感情与艺术享受(强调艺术美也就是为了获得艺术上的享受)的特色。如上所述,在东汉的“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中已增入了一些虽然程度不高的尊重个体——自我的成分。这种成分在汉末以后继续增长,一面表现为重视个性,例如嵇康所说的“性有所不堪,真不可强”(《与山巨源绝交书》);另一面表现为公然提倡享乐,不仅《古诗十九首》已有“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之句,魏晋以来不出现过许多写享乐的诗篇,包括曹植的《名都篇》等。 
  
所以,当时文学观念中的强调个人感情是与重视个性相应的,注重艺术享受是与承认享乐的合理性相应的。在这里也就反映出了人性的发展与文学观念的进展的关系。 
  
由上所述,文学形式的演进与人性的发展也具有密切的联系。所以,文学的进程是与人性的进展同步的。而一旦人性的正常生长受到压制,文学的进程也就会逆转;而这样的情况在我国文学史上曾不止一次地出现过。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文学形式的演进虽与文学的发展相联系,但绝不意味着人性发展了文学形式自然会进步、艺术成就自然会提高。这方面需要无数作家的努力,许多世代的积累,才能逐渐成熟。何况在中国文学的形式演进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复杂的情况。例如,从先秦时期起,中国诗歌就与音乐关系密切,因而受到后者的种种影响;并且诗乐的密切关系一直延续了很长时间,词的形成和成熟也就是在诗乐结合的情况下进行的,而当时的音乐则已吸收了少数民族和外国的若干音乐成分。所以,中国文学形式的演进具有自己的丰富内容和繁杂过程,不能只把它作为人性发展的附庸。当然更不应把文学形式的演进与人性发展的联系割断。因为,即使是吸收外国音乐吧,也必须经过折射着人性的审美意识的选择。

综上所述,文学乃是以语言为工具的、以感情来打动人的、社会生活的形象反映。文学作品之所以能用感情来打动人,一方面是由于作家本人受到强烈的感动并有较高的表现能力,另一方面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作家的感情乃是基于人性的,所以能与读者相通。假如作家本身的人性已受到严重的扭曲,那么,即使作家本人确实极为感动,读者也无法与之共鸣。——一个杀人狂的作者在疯狂杀人以后的喜悦,至少今天的绝大多数读者都无法与他分享。 
  
由此,我们在考察文学的发展过程中,必须注意人性与文学的紧密联系。这种联系必然给文学的发展带来如下的基本特点: 
  
第一,人性不是抽象的,而是在社会进程中具体地变化、发展的。但发展并不是直线地行进。只要看明、清两代烈女、节妇的数量大大超过前代,就可知人性的发展当时至少在某些方面受到了挫折。至如中国妇女缠小足的习惯的兴起和长期延续,恐怕也不是人性正常发展的产物。文学的演进既与人性的发展同步,自也不能一帆风顺,必然有停滞、曲折。 
  
第二,在每个时期“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中,既有顺应着人性的发展、通向未来的部分,也有只适应于当代、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乃是人的一般本性的扭曲的部分。但能够通向未来的,并不是可以原封不动地保存于未来;只适应当代的,也并不就等于历史发展的负面。与此相应,在每个时期的文学中也都存在着这样的两个部分。 
  
第三,对“人类本性”最适合的,是“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所以,在每个时期的“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中,以及与之相应的文学中,其通向未来的部分,也就是朝着“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迈进的部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文学的演进乃是不断地争取和扩大自由的过程。 
  
第四,正因文学所依据的每个时期“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都以不同方式、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人的一般本性,所以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文学有可以相通、可供吸收之处;但又因为是已经“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所以,只要其所赖以变化的条件有所不同,其文学自也有其相异的特色。就前者说,中国文学不但长期处于内部各地区之间相互吸收的过程中,而且还吸取国外的营养;就后者说,中国各地区的文学也各有其特色,而不能完全泯灭差别。 
  
然而,文学的演进不仅有赖于人性的发展,也有赖于艺术成就的不断提高。例如,文学必须把基于人性——打上阶级烙印并不等于不基于人性——的强烈感情具体、丰富、生动、细腻地表现出来;寻求并把握最动人的瞬间;将作家的感情溶入作品中的众多人物并使人物的感情更为丰满和鲜明、形象更为真实和凸出、其命运更能扣紧读者的心弦;把作家的感悟渗入作品的感情和人物;准确、优美地运用语言以便恰如其分地表达作者所要表达的内容;等等。这是极其艰苦的创造。历史上的许多作家为此而不倦地探索并努力付诸实践。在这样的探索、实践的过程中,形成了许多原则,出现了种种具体的手法,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通过世代的积累,成为文学在艺术上不断更新的依据。没有这一切,文学的发展是难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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