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字的知识:汉字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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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处于强势地位的西方文明开始进入东亚,整个汉字文化圈的各个国家中纷纷掀起了学习西方的思潮。当中有人坚持汉字的传统,但亦有不少人鼓吹放弃使用汉字。

这些鼓吹放弃汉字运动的立论为:跟西方拼音文字相比,汉字是繁琐笨拙的,因为汉字不能透过打字机书写,而必须使用巨型的排版房的铅字。就此,许多使用汉字国家即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汉字简化,甚至还有完全拼音化的尝试。日文假名的拉丁转写方案以及汉语多种拼音方案的出现都是基于这种思想。

日语:二战后,日本也打算完全放弃汉字,但因为日文假名只能表音,废除汉字后很不方便,最后汉字得以留存,但公布了《当用汉字表》(1850字),限制出版品汉字使用,但造成诸多表达上的不便,於是又有後来又于1981年公布《常用汉字表》(1945字)。

越南语:越南在法国殖民者的强制之下,早在19世纪末就很大程度上放弃了汉字,而使用拉丁化越南文代替。二战后,越南民主共和国(后来改名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为普及教育,正式彻底地废弃了汉字。

朝鲜语:1444年,朝鲜颁布推行《训民正音》,采用汉字笔画式拼音字母,即谚文字母。由于谚文字母在印刷拼写时,可以将拼一个字的字母写在一起,可以方便地看成是一个字(虽然这样也会产生很多重音),因此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在1948年完全放弃了汉字;而大韩民国从1970年宣布停止在学校教授汉字,自1976年以后,使用汉字的人也愈来愈少。但近年又有恢复汉字的呼声。

以下为各地区对汉字简化的过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 1956年1月28日审订通过《简化字总表》,1986年修订後重新发表,一直在中国大陆及新加坡使用至今。1977年,曾公布《第二批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试用一段时间(约八年)后因为字形过於简单且混乱而于1986年正式宣布废除。 
  2. 新加坡 - 过去曾经尝试推出自己的汉字简化表。1976年5月,颁布《简体字总表》修订本,采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的简化字。 
  3. 马来西亚 - 1981年出版《简化汉字总表》,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 
  4. 泰国 - 1983年底同意所有的华文学校都可教授简体字,实际教学中简繁并用。 
  5. 日本 - 日本民间长期流行着一些简体字。1946年日本内阁公布《当用汉字表》,收字1850个,其中有131个是简体字,与中文简体字相同的有53个,差不多相同的有9个。 
  6. 韩国 - 1983年《朝鲜日报》公布第一批简体字90个,在《朝鲜日报》上使用,与简体中文相同的有29个,差不多相同的有4个。 
  7. 中华民国(台湾地区) - 台湾并没有类似於以上地区,由官方规范、系统化的以简体字取代同义繁体字的过程。 
这种情况也使在说汉语的地区使用两种规范汉字,分别是繁体字及简体字。现在中国大陆、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华人间,一般使用简化汉字,在香港、澳门一般使用传统汉字,没有进行过官方统一规范。台湾是使用传统汉字的主要地区,教育当局曾对用字发布若干规范,与港澳的汉字有些许的差别。对於使用简体字或繁体字对语言学习及运用的影响,学者及一般民众有各种不同的声音及意见。

50年代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普及教育,提出了简化字:

有时是纯把笔划简化(例如:叶与叶;万和万);
有时几个繁体字被简化成一个简体字;(例如:後与后;几与几)
有时则把古汉字赋与新意义,选简体字使用(例如:丰与丰;腊与腊)。
汉字简化主要以“述而不作”为原则,即主要是采用通行已久的俗体字或笔画简单的异体字,而不另创新字。也有不多的新创字,如:尘。

但是自推行汉语文字改革以来,简化汉字一直颇受争议。

原文链接:语言文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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