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小说 :志怪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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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说:“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迄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其书有出于文人者,有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

这里指出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兴盛的原因,是受了民间巫风、道教及佛教的刺激,而作者的态度,是将怪异传说视为事实来记载。作为一个基本的概括,鲁迅的总结是正确的。但也要注意到,志怪小说的来源和实际面貌比较复杂。着重于宣扬神道,还是倾心于怪异事迹,以及小说中表现人生情趣的多寡,其间的区别还是很大。
  
现存志怪小说中,有署名汉人之作,主要有题为班固作的《汉武帝故事》、《汉武帝内传》,题为郭宪作的《洞冥记》。
  
以前研究者多认为出于六朝人的伪托,但近来也有提出不同意见的,对此尚有深入探讨的必要,本书中暂存疑。三种都是讲有关武帝的神仙怪异故事,其中《内传》叙西王母下降武帝宫中之事,篇幅颇长,文辞华丽而铺张。年代确定的志怪书,当以题名曹丕作的《列异传》最早。现此书已亡,在几种类书中有引录。其中“宋定伯卖鬼”故事很有名。宋定伯少年时,夜行逢鬼,便诈称自己也是鬼,一路同行,巧妙地消释了鬼对他的疑惑,并骗得鬼怕人唾的秘密。其后他把鬼强行背到市场上,鬼化为羊,他唾羊使其不能变化,卖得一千五百钱。这故事很有幽默感,也颇能反映中国民间的一种心理,便是造出鬼来吓人,又想出法来骗鬼,俗云“糊弄鬼”即是。另外,《谈生》叙一书生与一美丽女鬼为婚,因不能遵守三年不得以火照观的禁约,终于分离,留下一子。这故事优美动人,后代还有新的演变。因不能抑制好奇心而受到惩罚,这是各国民间传说中最常见的母题,由此可以见到人类的一种普遍心态。
  
魏晋志怪小说中,《搜神记》是保存最多且具有代表性的一种。作者干宝(?—336),字令升,新蔡(今属河南)人,是两晋之际的史学名家,著有《晋纪》,时称良史。又好阴阳术数、神仙鬼怪。《搜神记》序中,自称作此书是为“发明神道之不诬”,同时亦有保存遗闻和供人“游心寓目”即赏玩娱乐的意思。此书原已散佚,由明人重新辑录而成,现为二十卷,四百多则,其中偶有误辑。
  
《搜神记》的内容,一是“承于前载”,但并不都是照旧抄录,有些文字上作了加工;二是“采访近世之事”,出于作者手笔。其中大部分只是简略记录各种神仙、方术、灵异等事迹。也有不少故事情节比较完整,在虚幻的形态中反映了人们的现实关系和思想感情。尤其有价值的,是一些优秀的传说故事。如《李寄斩蛇》、《韩凭夫妇》、《东海孝妇》、《干将莫邪》、《董永》、《吴王小女》等,都很著名,对后代文学有较大影响。
  
《东海孝妇》叙一孝妇为冤狱所杀,精诚感天,死时颈血依其誓言缘旗竿而上,死后郡中三年不雨。关汉卿的名作《窦娥冤》即以此为蓝本。《董永》叙董永家贫,父死后自卖为奴,以供丧事,天帝派织女下凡为其妻,织缣百匹偿债,而后离去。《天仙配》的故事由此演变而来。以上二则,本意都是表彰孝行,但又不尽于此。前者还控诉了官吏的昏庸残暴,后者又表现了穷人对美好生活的幻想。而这两点,分别成为《窦娥冤》与《天仙配》的中心。
  
《韩凭夫妇》写宋康王见韩凭妻何氏美丽,夺为己有,夫妇不甘屈服,双双自杀。死后二人墓中长出大树,根相交而枝相错,又有一对鸳鸯栖于树上,悲鸣不已。这故事控诉了统治者的残暴,歌颂了韩凭夫妇对爱情的忠贞。结尾是一个民间故事中常见的诗意的幻想,后世“梁山伯与祝英台”故事的结尾可能受其影响。这种幻想是美丽而又软弱的。《吴王小女》也是一个生死相恋的故事:吴王夫差的小女与韩重相爱,因父亲反对,气结而死。她的鬼魂与韩重同居三日,完成了夫妇之礼。故事的情调悲凉凄婉,紫玉的形象写得很美。在中国古代的爱情故事中,女性总是比男性来得热情、勇敢、执着,这是值得注意的现象。
  
比较起来,《李寄斩蛇》和《干将莫邪》,更具有强烈的斗争精神。前者写闽中庸岭有巨蛇为祟,官府只能每年招募一名童女献祭,李寄自出应募,以她的机智和勇敢杀死大蛇。事毕,李寄对以前被蛇所食的九个女子的骷髅说:“汝曹怯弱,为蛇所害,甚可哀愍!”歌颂了英勇斗争以求生存的精神。后者写干将莫邪为楚王铸剑,三年乃成,被杀。其子赤比长大后,为父报仇。故事的后半部分写得壮烈无比: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瞋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堕汤中。三头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
  
这个故事中所表现出的人民对于残暴统治者的强烈的复仇精神,是中国文学中少见的。文中写干将莫邪之子以双手持头与剑交与“客”,写他的头在镬中跃出,犹“瞋目大怒”,不但是想象奇特,更激射出震撼人心的力量。它以悲壮的美得到鲁迅的爱好,被改编为故事新编《眉间尺》。
  
《搜神记》中的优秀作品,其情节之完整与丰富、形象之鲜明生动,较以前的志怪小说有一定发展,已开始改变“丛残小语”、粗陈梗概的形态。其文字简洁质朴,有魏晋史家之文的特征。
  
《搜神记》之后,优秀的志怪书当数刘义庆的《幽明录》。刘义庆(403—444),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宋宗室,袭封临川王。他爱好文学,著述甚多,除《幽明录》外,传世还有志人小说《世说新语》。不过,这些著作当有他门下的文士参与编写。
  
《幽明录》亦久已散佚,鲁迅《古小说钩沉》辑有二百六十多则。它和《搜神记》不同之处,是很少采录旧籍记载,而多为晋宋时代新出的故事,并且多述普通人的奇闻异迹,虽为志怪,却有浓厚的时代色彩和生活气氛。其文字比《搜神记》显得舒展,也更富于辞采之美。这和宋代文学总的发展趋势一致。
  
《刘阮入天台》是一则有名的故事。写东汉时刘晨、阮肇二人入天台山迷途遇仙,居留十日,回家后已是东晋中期,遇到的是七世孙。它虽是写人仙结合,但除了末段刘、阮还乡一节,不甚渲染神异色彩而充满人情味。故事中的两个仙女,美丽多情,温柔可爱。如初见一节:
  
出一大溪,溪边有二女子,姿质妙绝。见二人持杯出,便笑曰:“刘、阮二郎,捉向所失流杯来。”晨、肇既不识之,缘二女便呼其姓,如似有旧,乃相见忻喜。问:“来何晚邪?”因邀还家。
  
这种描写,实际是对人间幸福与欢乐的追求,散发着美好的生活气息。在这方面,《卖胡粉女子》更是绝佳之作:
  
有人家甚富。止有一男,宠恣过常。游市,见一女子美丽,卖胡粉,爱之。无由自达,乃托买粉,日往市,得粉便去,初无所言。积渐久,女深疑之。明日复来,问曰:“君买此粉,将欲何施?”答曰:“意相爱乐,不敢自达,然恒欲相见,故假此以观姿耳。”女怅然有感,遂相许与私,克以明夕。其夜,安寝堂室,以俟女来。薄暮果到,男不胜其悦,把臂曰:“宿愿始伸于此!”欢踊遂死。女惶惧,不知所以,因遁去,明还粉店。至食时,父母怪男不起,往视已死矣。当就殡殓。发箧笥中,见百余裹胡粉,大小一积。其母曰:“杀吾儿者,必此粉也。”入市遍买胡粉,次此女,比之,手迹如先。遂执问女曰:“何杀我儿?”女闻呜咽,具以实陈。父母不信,遂以诉官。女曰:“妾岂复吝死,乞一临尸尽哀。”县令许焉。径往,抚之恸哭,曰:“不幸致此,若死魂而灵,复何恨哉!”男豁然复生,具说情状。遂为夫妇,子孙繁茂。
  
这个故事有许多值得注意的地方。它虽写了一个死而复生的故事,但神异色彩极为淡薄。相反,人物、情节都很贴近生活,令人有真实感。富家子每日借买胡粉以接近所爱慕之人,女子在情人猝死时惊惶失措,慌忙逃走,被发现后却毫无畏惧,决心以身相殉,这些描写,都毫无夸张,令人相信。作者对男女主人公的私通行为,并不指责,反加赞美,肯定了人们追求幸福与快乐的权利。比照南朝民歌,可以看到时代的思想特点。此外,这故事虽不很长,但能以简练的语言写出曲折变化的情节。单慕、互爱、欢聚、猝死、寻拿、哭尸、复生,环环相扣,波澜迭起,在志怪小说中是不多见的。当然,《幽明录》中也充满了离奇的故事。如《庞阿》一则,写石氏女爱慕美男子庞阿,身不得随,精魂常于夜间来庞家,最终二人结为夫妇。这是最早的一个离魂故事,虽是离奇,抒情性却很强。还有很多鬼魅故事,也比较注意感情气氛的渲染。
  
总之,《幽明录》比以前的志怪小说,更注意人生情趣,也更有文学性。像《卖胡粉女子》这样的作品,已有脱离志怪、着重于人间生活的倾向。
  
除以上所述,较好的志怪书,还有十六国时代王嘉的《拾遗记》,多述历代遗闻;旧题陶潜所作《搜神后记》,内容与《搜神记》相仿。其中《白水素女》一篇,即民间“田螺姑娘”的传说,流传很广;梁代吴均的《续齐谐记》,也以神怪为主,文辞清丽,叙事委曲,是其所长。《阳羡书生》一则,演化佛经中的故事,幻奇之极。
  
志怪小说对后代文学有深远的影响。唐代传奇,首先是在志怪的基础上,加以繁衍扩展,形成着意虚构而又怪诞离奇的长篇,而后再转向人间生活。而且,在整个文学史上,志怪小说始终没有消失。其中最有价值的一文,乃是有意识地利用志怪形式,在幻奇的故事中表现社会生活和人生情感的作品,蒲松龄《聊斋志异》可以作为代表。至于六朝志怪中的故事,为后代小说、戏剧所吸收,加以创变,推陈出新,更是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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