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 :萧纲、萧绎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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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简文帝萧纲、元帝萧绎,作为政治家,都失败了,作为文学家,开创了影响很大而颇有争议的新风气。不管怎么说,他们的文学观念,有着十分引人注目的特点。
萧纲的文论,散见于各篇书信。总的特点,一是重视文学与个人生活体验(而不是理念)的关系及抒情特征,二是反对宗经复古,三是提倡雅俗结合。《答张缵谢示集书》说:

纲少好文章,于今二十五载矣。窃尝论之:日月参辰,火龙黼黻,尚且著于玄象,章乎人事,而况文辞可止,咏歌可辍乎?不为壮夫,扬雄实为小言破道;非谓君子,曹植亦小辩破言。论之科刑,罪在不赦。至如春庭落景,转蕙成风;秋雨且睛,檐梧初下;浮云在野,明月入楼;时命亲宾,乍动严驾;车渠屡酌,鹦鹉骤倾;伊昔三边,久留四战;胡雾连天,征旗拂日;时闻坞笛,遥听塞笳;或乡思凄然,或雄心喷薄,是以沈吟短翰,补缀庸音,寓目写心,因事而作。
开头一节,强调文学的价值,与《文心雕龙·原道》篇的开头大意相同,但并不转向宗经。继而对扬雄、曹植菲薄文学的意见表示不满。最后一段铺张之文,与《诗品》论诗的缘起与抒情功能,只是辞面小异,意思全同。“寓目写心,因事而作”,正是强调诗是生活感情的表现。《与湘东王书》说:
  
比见京师文体,懦钝殊常,竞学浮疏,争为闸缓。……
若夫六典三礼,所施则有地;吉凶嘉宾,用之则有所。未闻吟咏情性,反拟《内则》之篇;操笔写志,更摹《酒诰》之作;迟迟春日,翻学《归藏》;湛湛江水,遂同《大传》。吾既拙于为文,不敢轻有掎摭。但以当世之作,历方古之才人,远则扬、马、曹、王,近则潘、陆、颜、谢,而观其遣辞用心,了不相似。若以今文为是,则古文为非;若昔贤可称,则今体宜弃;俱为盍各,则未之敢许。

这封信理应视为南朝最重要的文论之一。

作者明确提出,经典有经典的用途,同抒情的文学是两回事。文学作品去模仿非文学的儒家经典,既没有必要,事实上也是做不到的。作者是否有意已不可知,但其立论与《文心雕龙·宗经》之针锋相对,是显而易见的。作者还指出,文学创作,历代各异,不相蹈袭,不能以某一种固定的标准来言是非。最后“俱为盍各,则未之敢许”,是以自谦之辞,表示肯定的意见。即古人无非是各言其志,自成一家,则今人也不妨如此。这些话都说得很透彻,很有见地。

其实,魏晋以来文学的主流,正是脱离经典的规范,不断翻陈出新,只是没有人公开提出这样的理论观点罢了。信的开头,攻击“京师文体”有浮疏阐缓之疾,后面又说谢灵运诗“时有不拘,是其糟粕”,学谢的人“不届其精华,但得其冗长”,都是反对过于典雅深密的文风。这同反对宗经复古也是一致的。萧纲诗或学民歌的俗艳流荡,或为新体诗的轻快圆转,所以在理论上,也反对过分雅化,要求雅俗结合。《劝医文》更明确说:“或雅或俗,皆须寓目。”关于这一点,《南齐书·文学传论》说得最详细,《概说》中已经提及了。作者萧子显与萧纲的关系很密切,诗风也相近。
  
萧绎的文学观,主要反映在《金楼子·立言》中。他把“古人之学”分为“儒”与“文”二类,又把“今人之学”分为“儒”、“学”、“文”、“笔”四类。从儒与文区别来说,是要分开经学与广义的文学;从文与笔的区别来说,是要分开实用文章与抒情诗文。这种细致的区别,是前人未有的。既然把经学与文学分开来,他当然也不主张文学去宗经了。至于文笔的区分,萧绎能够在前人基础上更进一步,从强烈的抒情特征和声音与辞采之美来确定“文”的概念,代表了南朝人对文学性质之认识的新水平,这在本编的《概说》中已经说明,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萧纲、萧绎的文论虽不像《文心雕龙》、《诗品》那样具有系统性,但他们在一些涉及文学根本性质的问题上,提出了非常重要的见解。如主张情感的解放(所谓“文章且须放荡”),重视文学的特性和美质,反对经典的束缚,提倡新异的创造等等,都反映了魏晋以来“文学自觉”的进展。但长期以来,他们的观点不但没有受到重视,反而受到严厉的批评,这本身又是值得注意的现象。
  
同为梁代的萧子野,在其《雕虫论》中表达了与萧纲、萧绎完全不同的文学思想。“雕虫”的题名,就是取于扬雄《法言》中以经学观点菲薄辞赋的话:“童子雕虫篆刻,壮夫不为。”
文章开宗明义:
古者四始六艺,总而为诗,既形四方之风,且彰君子之志。劝美惩恶,王化本焉。后之作者,思存枝叶,繁华蕴藻,用以自通。若夫悱恻芳芬,楚骚为之祖,靡漫容与,相如扣其音。由是随声逐影之俦,弃指归而无执。
……自是闾阎少年,贵游总角,罔不摈落六艺,吟咏情性。学者以博依为急务,谓章句为专鲁。淫文破典,斐尔为功,无被于管弦,非止乎礼义。
文章的大意,是以儒家的教化观念为根本,认为自楚辞起,已是“思存枝叶”,对于这以后的文学,基本上都取否定态度。即使它对南朝文学的某些弊病,能提出切中的批评,但根本否认了不能为维护统治秩序发生直接作用的一切文学作品。这比刘勰的宗经,走得更远了。
  
另一方面,在北朝也有同样情况。西魏时,宇文泰曾命文士苏绰仿《尚书》体作《大诰》,以革除南方文学的“浮华”之弊。又据《北史·文苑传》:“绰之建言,务存质朴,遂糠秕魏晋,宪章虞夏。”萧子野与苏绰的文学观,关键实际不在于提倡朴素反对华丽(这属于美学风格的问题),而是从根本上否认文学有存在的价值(他们推崇《诗经》,并不是把它看作文学作品),也否认有实用文章与文学作品的区别。这对于文学发展当然是极其不利的意见,对于后代也产生了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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